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属天的奥秘 #2144

2144.“在幔利橡

2144.“在幔利橡树那里”表示感知的品质,这从“橡树”和“幔利”的代表和含义清楚可知。至于“橡树”一般代表和表示什么,这在第一卷已经说明(1442-1443节);“幔利橡树”具体代表和表示什么(1616节),即感知,但却是来自记忆知识和源于记忆知识的第一理性的一种人性的感知。
如今,人们完全不知道何为感知,因为现在没有人拥有像古人,尤其像上古之人那样的感知;因为古人和上古之人出于感知知道一件事是不是善的,由此知道它是不是真的。有一种流注从主经由天堂进入他们的理性,当他们思想神圣事物时,就从该流注立刻感知到一件事是不是这样。后来,当人开始不再心存天堂观念,只心存世俗和肉体观念,并且良心取代了感知时,这种感知就在他身上消失了;良心也是一种感知,因为违背或照着良心行事无非是从良心感知一件事是不是这样,或是否要这样做。
但良心的感知不是来自所流入的良善,而是来自真理;这真理自人们童年初期就照着他们敬拜的神圣而被植入心智的理性部分,后来又得到确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相信唯独这真理是良善。因此,良心是一种感知,但它来自这种真理;当主将仁爱和纯真注入该真理时,这良心的良善就出现了。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何为感知。然而,感知与良心之间有很大的不同(关于感知的阐述,可参看第一卷,104, 125, 371, 483, 495, 503, 521, 536, 597, 607, 784, 865, 895, 1121, 1616节;关于灵人和天使的感知,参看202-203, 1008, 1383-1384, 1390-1392, 1394, 1397, 1504节; 学者不知道何为感知,参看1387节)。
至于主,当祂活在世上时,祂所有的思维都来自神性感知,因为唯独祂是一位神性和属天的人;事实上,祂是耶和华自己存在于其中的那独一无二者,祂的感知就来自耶和华(对此,也可参看第一卷1616, 1791节)。随着祂越来越接近与耶和华的合一,祂的感知越来越内在。这时,就是此处祂的感知的性质从第一卷关于幔利橡树的阐述(1616节)清楚可知;下文则描述了当祂感知到本章所包含的事物时,它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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